法制網訊 記者陳麗平 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近日分組審議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時,韓曉武委員建議在草案中增加規定:適用簡易程序的,應先徵得當事人各方同意。
  韓曉武委員贊成增設簡易程序。他說,行政案件的審理與裁判適用簡易程序可以節約訴訟資源,提高審判效率。但適用簡易程序將會使當事人享有的某些訴訟權利受到影響,而行政訴訟的特別是“民告官”,與民事訴訟也不能簡單類比,當事人雙方的訴訟地位雖然理論上是平等的,但實際上有強弱之分,因此是否採用簡易程序審理某一行政案件,當事人應有決定權。這也符合社會主義法制原則。  (原標題:簡易程序應當各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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