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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3借錢月10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我都不知道自己屬於甚麼人!”61歲的麥瑞成早於七十年代偷渡來港,可惜他每隔五、六年就犯事入獄,輾轉逾四十年,身份證仍未印上“三粒星”,公屋、關愛基金、六千元計劃,他統統無份。住過籠屋、木板隔間房、套房,愈搬愈貴,但居住環境卻無改善,慨嘆現有太太相伴,已不能再回籠屋,憂心日後要露宿街頭。
  麥瑞成清楚記得於1971年11月1日偷渡來港,但每次居港快近七年,他就因偷竊、打架等被捕入獄,40多年間入獄約十次,每次監禁數周至數月不等。但根據《入境條例》第115章第二條(4),任何人被羈留、監禁,或以難民、外傭等身份留港,均不得被視為通常居於香港,因此麥瑞成“居港”逾四十年,製冰機價格仍未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他九十年代住過上海街籠屋,後來搬到登打士街木板隔間房,每次搬家均因為逼遷,每次搬都被加租。近年他與友人合租大角嘴百呎套房,網站優化每人交租一千五百元,但兩月前友人搬走,剩他以約四千元綜援,獨挑三千元租金,他慨嘆現已娶妻,難回到籠屋,但租金又太貴,日後出路可能是露宿街頭。  (原標題:來港四十年身份證無“三星” 六旬老翁憂露宿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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